一份2016年出具的调查报告显示,2011年至2012年间,韩国足协多次以不当方式招待参加韩国国家队比赛的外籍裁判,涉案场次包括世界杯和奥运会预选赛。报告称,在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的一年内,足协至少有7次向来华执法的外国裁判提供包含性内容的招待,其中有3场为重要预选赛。例举的事件包括:2012年2月29日韩国在首尔对阵科威特的世界杯预选赛后,足协法人信用卡在江南一按摩场所刷付50万韩元;调查认定这笔款项用于应付两名裁判的性招待。负责支付的裁判部门员工A供述称,按摩费用中包含性交易,外籍裁判会在机场或住宿地提出要求,因此进行了接待。另一次是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预选赛韩国国奥对阿曼赛后约两小时半,A在昌原一家按摩场所支付76万韩元,调查认定用于招待四名裁判。甚至还有在比赛进行期间付款的记录:2012年3月14日晚,足协信用卡在江南一家中式按摩店支付19.8万韩元,调查认为这是为一名比赛监督员提供的性招待,而监督员本应负责监察裁判是否接受不当招待。调查结论基于多位足协裁判部门人员陈述、信用卡消费记录及足协提交的说明材料,认定当时确有性招待行为发生。对此,足协回应称事发已是15年前,相关档案保存期限仅为5年,难以还原全部细节,并表示已制定并执行更严格的内部管理规定以应对社会关注。
2026-08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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